「勞資審裁處」聆訊完第一宗案件後,開始聆訊第二宗案件。第二宗案件的申索人向僱主「追討津貼」。
審完第一宗案件,全場靜止了大約三四分鐘,審裁官宣讀第二宗案件的申索人及公司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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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以下的說話內容和描述絕非本人老作,是憑著記憶力(我沒有錄音或錄影),盡量把現場的實況用文字表達出來,讓大家上庭前知悉「聆訊」的大概情況。以下內容包括網頁連載的其他案件聆訊,不代表聆訊過程的全部,有機會存有錯漏,更不能代表審裁官、法庭、法律、或任何人的態度和立場。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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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審裁處」第6法庭門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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