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遣散費」- 針對僱主發出的供詞,逐項進行反駁
申索人職位 : 乜乜經理
僱主名稱 : 乜乜公司,乜乜先生
解僱日期 : 2011年 某日
解僱原因 : 不明 / 僱主在解僱當日沒有明確說明解僱原因。在調解會議中,僱主表示解僱原因是本人上國內次數不足,影響公司營運。
申索人工作年期 : 4 years and X months
申索人補充口供詞日期 : 2012年某日
本人因應僱主於2012年某日寄來的供詞, 本人針對僱主的供詞作出下列回應。
當大家知道僱主用乜野藉口或理由解僱你時,你必須要用紙和筆把解僱理由逐個記低,並清楚地列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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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細閱讀並理解雇主信中的每一個解僱理由非常重要 |
- 雇主沒說他的蘋果是被人咬了一口,可能是被老鼠咬了,但雇主想說成是我咬了。
- 雇主沒說他的蘋果本身有沒有牙印,可能早已被老鼠咬了,但雇主想說成蘋果本身是好的,是我咬了蘋果。
- 雇主沒說他的蘋果是放在那裡,可能附近有很多老鼠,但雇主想說成是我偷偷走入辦公室偷吃了。
這樣做的目的,是令到審裁官知道你對僱主提出的解僱理由或罪名有作出反對,並令審裁官看見你用甚麼事實和客觀分析,去推翻僱主提出的解僱理由。
審裁官的角色
大家不要期待審裁官是個自動波、明白事理的人,審裁官的角色本身是中立的,僱主提出的理由,不管是幾荒謬,審裁官不會理會,審裁官只會理會和解決勞資糾紛本身,所以僱主提出的理由是不是荒謬,完全是看有沒有人提出反對,而有份反對的人,就要負責澄清和解釋給審裁官知道。
若你懶得去反對或反駁僱主的無理荒誕行為或解僱理由,或你以為審裁官會自動幫你評定或設想,咁你就可能碰壁了。審裁官是不會插手過問你不反對的事,凡是你表示接受(沒表示反對就代表你接受)的解僱理由,或僱主指責你的錯處,代表它並非構成糾紛的主要原因,這樣審裁官就不會理會僱主的任何解僱理由,直至你有提出反對為止。
審裁官不是不懂,只是不會理僱主的解僱理由是否荒誕無理,總之審裁官只知道僱主是「有定無」理由去炒你,只要僱主有理由,那個就是合法理由。審裁官只會在見到申索人堅決反對時,才會叫僱主證明理由的真確性、合理性或合法性,審裁官只想看到你有沒有提出反對,而反對的理據是甚麼。
舉個實際例子:
有僱主以網友擅離崗位為理由解僱,指網友經常不在崗位,經常找不到她,有疏忽職守,影响公司運作。「擅離崗位,疏忽職守」就是一個解僱理由,僱主想利用這個必殺的解僱理由,去隱瞞他無理解僱的行為。網友的確有擅離崗位,她給我解釋是她在地盤工作,她要離開地盤去出面的廁所如廁,並需外出去購買足夠一日的飲用水。因為地盤內沒有設立男女分開的廁所,只有一個「殘廁」,地盤也沒有設置飲水機。
當時她認為自己有足夠的理由去辯解,例如廁所很污糟很臭,根本無法使用,出去地盤外面買水更是理所當然,並無其他辦法,就咁講完了事。
她認為夠料可以給審裁官明白,並奢望審裁官會接受她擅離崗位這行為是屬於合理。
我當時以虛擬審裁官的身份去聽她的解釋,我覺得她的解釋並不全面,很難令我相信她擅離崗位這行為是屬於可以接受的範圍。只要事情屬於我無法確定能全盤接受的狀態,我很難代表她去要求僱主作出和解並妥協。
也許你可以試吓做這案件的虛擬審裁官,你聽過她的理由後,你會不會懷疑她說的話是否真實,是否合理? 你會不會認為我多疑? 因為我看不見她的說話中有明確的真實性,也看不見很明確的合理性。
幸好我不是判官,網友仍有機會去提供更多不明細節去補充,令事情描述得更清晰易明。
因為僱主本身都有意無意地,不明白她為何要擅離崗位,為何離開崗位這麽久,才產生了今次勞資糾紛。理論上這個「擅離崗位」問題不該找法官來做調查員,但由於僱主沒有進行內部調查,就用了一個主觀地認為是「擅離崗位」的理由去解僱網友。
網友對自己「擅離崗位」的行為,大路反駁理據是「沒有男女廁所,只有殘廁」和「購買飲用水」。
(1) 我要求她描述所謂「殘廁」是指甚麼,是不是很難接受的狀態,是不是很污糟。不可以單純用殘廁去做描述,外人根本想像唔到實況係怎樣,因為殘廁亦可以代表傷殘人仕廁所。
(2) 我要求她描述外出去廁所,到底去咗邊度既廁所,來回需要幾耐時間,附近有無人證或CCTV能證明她是不是去了其他地方。
(3) 我要求她描述為何要分幾次去買水,不能一次過買夠或在家帶過去,到底去咗邊度買水,來回需要幾耐時間。
結果她把上述資料補充到口供之中,我當時以虛擬審裁官的身份看過,我看得到她口供中含有廁所的狀態描述,具體的商場廁所地點和來回時間,亦有商場的CCTV能支持她出入地盤的真實性,也看得到她買水行為存在某程度的合理性,所以我有信心去代表她,要求僱主作出和解並妥協。這就是大家做口供和反擊時要注意的地方。
針對僱主指出我的罪行:「上國內次數不足,影響公司營運」,我作出了類似的反駁,所以審裁官才能作出公平合理的判決。
(1) 被公司遣散,卻不獲遣散費
(2) 前往「勞工處」落案,追討遣散費
(3) 提交表格及資料給勞工處,追討遣散費
(4) 預約「免費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尋求法律意見
(5) 參加「勞工處」安排的調解會議,追討遣散費
(6) 準備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遣散費
(7) 前往「公司註冊處」,查冊僱主註冊地址
(8) 前往「勞資審裁處」落案,追討遣散費
(9) 針對僱主供詞,進行還擊 (本文)
(10) 打電話給「強積金公司」,查詢申領遣散費辦法
(11) 會見「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律師,徵詢「遣散」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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