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遣散費」- 前往「勞資審裁處」落案

今早 9:15 預約到位於佐敦的勞資審裁處落案,昨晚一整晚通宵影印大量文件,將所有供詞重新組織並用電腦編寫,一直做到天光才剛好完成。作者: holidaydriver | 發佈日期: 2012/02/02 | 更新日期: 2021/12/08

前往勞資審裁處

肚子很,早上七時許我落去食早餐,看見街上越來越多步履匆匆的學生及趕上班的人,好似機械人一樣出去忙碌。

7:45am出發,9:00am 左右去到審裁處,門口有保安指導我行上一層,按飛仔到服務台,職員核對了身份證及資料後,便叫我再上一層坐一陣等叫名,有空可以先去廁所。
勞資審裁處
勞資審裁處
我見門口,上下兩層都有保安把守,好似幾嚴密咁。
廁所裝修束新光猛,而且很香很乾淨,保養不錯。

第一次見到調查主任

等了不久,就有位調查主任帶我到他的辦公室坐下。他的房不大,週圍仲堆滿了許多幢文件夾,看來好似有很多案件未清理。

睇衣著、外形和神情,這位調查主任應是一個辦事求其的人,事實上他自稱沒有看過調解員和我所寫的資料,所以一開始他就按照自己程序,詢問他想知的問題,例如為何我會上得大陸太少。
(後話:雖然這位仁兄外表懶洋洋,但他是後唯一能支持我的人,唔好當佢流嘅。沒有他幫手的話,就無法知道審裁官點諗,無法跟公司壞蛋週旋。所以各位記住,如果遇到公司出絕招蝦你,或者感到無助唔知應該點做時,記得要揾調查主任傾下,佢會教大家怎去應付。要問佢攞定聯絡電話。)

之後他收取想要的文件,他又在我給他的文件中左找右找,將不需要的文件退回給我。他要求我在表格「申索人口供詞」上填寫他所指示的說話,不過寫咗兩句,就無寫落去,包括:
  1. 任職期間沒有收到書面警告
  2. 本人申索遣散費,不合理解僱

調查主任轉而閱讀我通宵準備共四大頁的口供紙,佢話:「你寫咗咁大份野!?」

他一邊聽我解釋因生病不上大陸,一邊逐張審閱我所寫的文章,口中又一邊「唔」咁回應我,真係唔知佢係聽到定係睇到。
(後話: 呢份口供詞會由調查主任負責綜合事實再轉交給審裁官,我深信審裁官會細心睇呢份文件,所以各位不妨畀心機去做好份口供。)

話要預半天時間在此,可能只係為了等候,但會面進展很快,調查主任沒有進一步查詢,也沒審閱所有我夾附給他的文件,他開始用電腦計算遣散費金額,是663XX元,比我計出來679XX 少了過千元。

我的工作期間: XX/07/2007 to XX/12/2011 包括一個月代通知金
算式:月入上限22500 x 2/3 x (4+1XX/365) = 663XX.XX元

調查主任多次強調這是電腦計算的數字,而金額係浮動。

他給我一張文件去預預約「審訊日期」,吩咐我落去樓下按飛仔排隊支付厘印費,我畀咗60元。畀完錢代表審裁處接受我落案入稟,取得上庭日期為2月尾上午9:15am。

返回調查主任辦公室,他抄低上庭日期,然後用電腦再出兩份文件,一份表格係「Form3 聆訊日期及地點通知書」,註明我上庭日期時間。據此份文件上指出,若我不出席聆訊,審裁處仍會如期聆訊此宗申索,並會作出適當裁斷及命令。

另一份表格為「Form2 申索書」,上面註明工資及申索理由,我的理由有兩點,包括:
  1. 因裁員而遭解僱
  2. 在沒有正當理由的情況下遭解僱

申索款額的計算方法,包括:
(1) 遣散費 - 銀碼如上述
(2) 終止僱傭金,於合約終止時有權享有的法定權利。

除此之外,有一份文件叫「提交及交換文件的指示」,指示我將一堆已交給勞資審裁處的文件,複印及轉寄一份給公司負責人。
(後話: 司亦會複印他們交給勞資審裁處的文件,然後轉寄一份給我。這份文件中包含許多我從未見過的公司內部文件,而這批文件包括很多年前的招聘廣告,亦有砌我生豬肉的劣評。事後發現公司有留起一些文件故事沒有寄給我,公司真的在上庭時才拿出來做秘密武器,等我無得防範。)

另有一份文件叫「索取累算權益/供款資料時遞交的信件樣式」,是傳說中積金局設計出來的文件樣版,用來給僱員向強積金受託人索取僱主供款的累算權益資料。

如今這份文件是勞資審裁處推出的版本,調查主任提醒我們,一路去到上庭之前,都要問強積金受託人獲取最新的僱主累算權益金額,由於該金額會隨時間(股市)上升或下跌,太舊的金額將不能代表現實。
(後話: 份文件其實無乜用,因為查詢強積金銀碼方法有很多,一般是靠上網到強積金公司網站戶口查詢。但要踢郁強積金公司發正式文件出來,就要打電話找強積金公司直接要求他們幫助,他們會告訴你點做。通常強積金公司有專人負責個別客戶,最好就係找到這個人,拎到佢個電話,有乜事可以找佢查詢或幫手跟進之後索償嘅事。)

後話
我起初唔知獲取最新的僱主累算權益金額的作用,原來審裁官在開庭當日,會先睇這個金額有無超過索償金額。
一旦僱主累算權益金額比我所索償金額為多,審裁官就會以僱主無欠我錢為理由,不容許我繼續打官司。
所以建議大家,一旦落案要控告僱主,你要立即留意MPF僱主累算權益的銀碼,有沒有多於你的索償金額。

假如僱主累算權益很接近你的索償金額,或且你預期股市在開庭前會上升,你要立即將 MPF 內所有「股票基金」轉為「現金基金」,此舉會鎖死僱主累算權益的銀碼,令它不能跟隨股市再上升。相反,假如你預期股市在開庭前會下跌,你就不必特別去轉基金。

一來免除開庭日MPF升過籠,令官司無得打;二來防止僱主累算權益上升之後,僱主可以唔洗補咁多錢畀你。

9:45am 就完成落案走得,比想像中快,我立即返家睡返一覺,真的很攰了。

整件事情的發展經過,列表如下,
可點擊下面本文標籤連結進入:

(1) 被公司遣散,卻不獲遣散費

(2) 前往「勞工處」落案,追討遣散費

(3) 提交表格及資料給勞工處,追討遣散費

(4) 預約「免費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尋求法律意見

(5) 參加「勞工處」安排的調解會議,追討遣散費

(6) 準備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遣散費

(7) 前往「公司註冊處」,查冊僱主註冊地址

(8) 前往「勞資審裁處」落案,追討遣散費 (本文)

(9) 針對僱主供詞,進行還擊

(10) 打電話給「強積金公司」,查詢申領遣散費辦法

(11) 會見「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律師,徵詢「遣散」法律意見

(12) 僱主想找客戶投訴信

(13) 勞資審裁處聆訊 (上集)

(14) 勞資審裁處聆訊 (下集)

(15) 勞資審裁處聆訊(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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