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子洗衣乾衣機 WD14S4B5BU (黑色飛頂版) 開箱

經歷多次DIY維修,使用咗12年的西門子洗衣乾衣機 WD12D460HK,最近因為有幾樣野壞咗,例如乾衣F18、水泵響和避震彈跳,無辦法再DIY維修下去,決定花5329元購買一台全新的黑色飛頂版,西門子洗衣乾衣機 WD14S4B5BU,解決了煩惱。

「追討遣散費」- 僱主想找「客戶投訴信」,企圖用來攻擊我

某日相熟同事阿發,在公司見到老闆找了律師上來,可能是商討對付我的方法,跟住人事部開始四處尋找文件,看看有沒有客戶投訴過我,企圖用來攻擊我。

僱主想找「客戶投訴信」,企圖用來攻擊我


我致電同事阿發,查詢有關公司尋找 「客戶投訴信」一事的進展。

估計公司是希望藉著客戶的投訴,來證明我是不良員工,或者想證明辦事能力有問題。

過往從來沒有客戶投訴過我,公司當然找不到任何證據,沒有找到客戶投訴信,公司律師計謀未能得呈。

當然這一招不會單純用在我身上,我發現有些做客戶服務業的網友也遇到相同問題,被僱主成功在Whatsapp或跟客戶的通訊裡,找到有客戶投訴的證據。
僱主往往會把這些投訴「斷章取義」,只把其中對申索人不利的段落剪出來,放到被告人供詞當中,企圖藉此攻擊申索人。
這些證據對於我們的申索可能會造成很大影響,所以我們要針對每個投訴作出解釋,讓勞資審裁處掌握投訴的來龍去脈,務求洗脫那個罪名。

打工仔切忌不要讓人向你發出投訴信

做打工仔千祈要小心,不要令客戶,合作伙伴,上司等人隨便向你發出投訴信。
萬一發生勞資糾紛,這些投訴將會被僱主利用呈堂証供。勞資審裁處的法官看到這份文件對打工仔來說,客戶投訴是一件十分不利的證據。)

公司寄來內部文件

勞資審裁處要求,公司寄來厚厚的一大份文件,我細心閱讀,當中有:
  1. 被告人(公司) 的口供詞兩份
  2. 交換文件的指示
  3. 公司的商業登記証
  4. 在報章刋登的「乜乜經理」招聘廣告及單據
  5. 新任副總裁和代替我的「新經理」入職所填寫的文件
  6. 公司的行政架構圖
  7. 公司人員年資表
  8. 公司人員流失表
  9. 公司每年銷售額
  10. 公司財政年報
  11. 新任副總裁填寫的口供詞
  12. 老板自己的口供詞
  13. 「強積金累算權益轉入通知」及僱員申請強積金文件
  14. 「僱主強積金每月供款」及員工出糧的單據
  15. 我的求職履歷表
  16. 公司報稅表及糧單
  17. 辭退職員薪金計算表
  18. 僱員累算權益表
  19. 上大陸次數表格
  20. 內地公司座位安排圖
  21. 內地勞工部組織架構圖
  22. 內地勞工部職員分工表
  23. 內地勞工部離職人員名單
這些公司內部文件,平常是不可能見得到,想不到辭職之後,反而可以見到這麼多和詳盡,真令我意想不到。不過並非每間公司都願意把所有文件寄給我們,他們可能會抽起一些文件,故意不寄出來,企圖隱瞞一些事,讓我們不知道。曾經有網友就遇到過這種事,這些文件有可能被僱主當成秘密武器,在法庭上才拿出來使用。

公司願意付費和解

公司在口供詞中,首次表示願意支付5000元和解我原意只是想取回自己應得的遣散費,並非想獲得其他金錢。
而這筆遣散費早已在我的強積金戶口內,僱主根本不必要再為我額外支付多一分一毫

供詞之中,公司最新的解僱理由是「我未達公司要求,未履行入職時的承諾,管理好勞工部,造成勞工部人員流失嚴重及合作伙伴交貨不穩,給公司帶來損失」。

雖然我不認同公司這個「炒我的新藉口」,但公司懂得找這個解僱理由,我覺得這個「炒我新藉口」比較具有攻擊性,但對我來說仍然有許多破綻,我輕易就能把它推翻。

我通宵作文為了砌好第二份補充口供詞,合共四頁紙,針對僱主公司新上任的副總裁於2月某日發出的事實供詞進行反

我希望這份「補充口供詞」,可以令法官對整個故事更為清晰。

下午將文件寄往老闆及Fax到勞資審裁處調查主任那裡。


作者: holidaydriver
發佈日期:2012-02-18
更新日期:2023-09-22


整件事情的發展經過,列表如下,可按連結進入:

(1) 被公司遣散,卻不獲遣散費

(2) 前往「勞工處」落案,追討遣散費

(3) 提交表格及資料給勞工處,追討遣散費

(4) 預約「免費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尋求法律意見

(5) 參加「勞工處」安排的調解會議,追討遣散費

(6) 準備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遣散費

(7) 前往「公司註冊處」,查冊僱主註冊地址

(8) 前往「勞資審裁處」落案,追討遣散費

(9) 針對僱主供詞,進行還擊

(10) 打電話給「強積金公司」,查詢申領遣散費辦法

(11) 會見「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律師,徵詢遣散法律意見

(12) 僱主想找客戶投訴信

(13) 勞資審裁處聆訊 (上集)

(14) 勞資審裁處聆訊 (下集)

(15) 勞資審裁處聆訊(大結局)

留言

匿名說…
其實我只係做個一人貨倉倉務員,無師兄你背景咁複雜。
我一個月前收到HR響微信對話中通知因為公司經營弱減,倉務員職位取消。同時間出咗份解除合同pdf,内容都係同遣散有關。後尾我當然同佢拗遣散費賠償,我份倉務工做咗四年半,叫我拜拜走人就咩都無得賠償,當然唔肯蝕比佢。後尾下午突然之間佢無通知我情況之下,就以表達錯誤為理由,第一份解除合同内容取消,以第二份解除合同内容為準,兼且send埋第二份解除合同内容pdf比我。我打開pdf一睇,内容以我為表現不佳為由,果下真係嬲到我呢,我決定去勞工處揾返我嘅尊嚴
咁你有無保留第一份解除合同呀,如果有留底,就要send上去俾法官睇下,因為第一份有表達錯誤,咁點保證第二份係表達無錯誤,而家擺在眼前係第二份先至係表達錯誤。
不論你有無留底,我覺得你只要提出俾法官知道成件事,咁佢理應好易判斷。因為法官會留意返,倉務員職位最終有無被公司取消,若果職位最終被公司取消,咁很易理解公司炒人既原本動機,就係裁員。
逃避賠償遣散費之餘,仲要屈人地工作表現唔好,呢d公司唔告唔得架喇。
祝你早日取回公道。
職場啲同事係會大難臨頭各自飛,你唔可以期望太多。肯同你共同進退的老友,是不容易揾的。

我覺得你不需要把「hr改口風話我表現不佳被炒」放在心上,因為你有第一份解除合同做證據,法官自會明白公司炒人的真正動機,你無需向法官解釋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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