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子洗衣乾衣機 WD14S4B5BU (黑色飛頂版) 開箱

經歷多次DIY維修,使用咗12年的西門子洗衣乾衣機 WD12D460HK,最近因為有幾樣野壞咗,例如乾衣F18、水泵響和避震彈跳,無辦法再DIY維修下去,決定花5329元購買一台全新的黑色飛頂版,西門子洗衣乾衣機 WD14S4B5BU,解決了煩惱。

「追討遣散費」-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會見律師,徵詢法律意見

我在勞工處落案時,亦去到政府民政事務處預約咗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服務要排期兩個月之久,直至最近才得見律師。我是第一次使用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事後覺得這個服務出奇地有效用,感到非常滿意,很感謝該位律師的幫助。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會見律師,徵詢法律意見

老闆為了慳錢,找個藉口解僱香港員工,並大條道理不支付遣散費,另一面卻在大陸請人代替。

這個世界看似越來越發達富有,但事實卻變得越來越窮困和貧赤,人人百債纏身。
不論係商家又好,打工仔又好,個個都為一元幾毫係度斤斤計較,個個做微觀調控專家,好像少了一個仙就不能生活了。

你諗辦法刁鑽我,我又諗辦法刁鑽你,你試著找我底線,我又試著挑戰你極限,追逐競爭無日無之。
為了佔上風拎著數,過你一棟唔洗本,絞盡腦汁,斧底抽薪,掩耳盜鈴。

為咗一啖氣,為咗打工仔的公義,為咗公司裡面將遭同樣手法被炒的同事,我決定打呢一場的仗,向一直效忠的公司,老闆和上司宣戰。

過往這伙拍檔,戰友甚至係朋友,一下子全變成了敵人,錢改變了人的命運。

我有很多時間準備這場戰事,當係人生上一課,只是沒有想過身為公司愛將,竟落得如此下場,要上勞工處求救,好似發緊夢。

在法律上我係無知的,在追討遣散費這件事上,我不知道自己所持的觀點及理由是否正當合法,僱主所持的已知和未知的理由又是否合理合法。

可惜在勞工處落案之前的查詢,答案係迷迷糊糊,各人有不同說法。

落案和調解會之後,仍無法確定誰是誰非,未能找到有效法律解釋及答案,一切有待另一場攻防戰的展開。

到政府「民政事務處」預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我以為免費的服務,律師可能係好隨便,採保守態度,少講少錯,推卸責任和無乜大用的,點知我大跌眼鏡,完全錯晒...

下午收到民政處來電,通知我要去法律咨詢服務,五時半出門口,大約七時去到灣仔修頓中心見預約律師,當時寫字樓已收晒工,週圍看似去錯地方。

上到21樓,電梯口有個四眼仔叫住我,他的臨時攤檔用一張枱仔搭成,十分簡陋的模樣。由於他要求出示身份証,所以我細心打量一下他,確定他不是冒充職員,並注視他的動態。

登記好之後,他走到一間有亮光的房仔旁,隨後就叫我到房仔。一個樣子四五十歲,外表瘦削,態度和語氣都很強硬的女律師已在等候,看見她的時候,我相信今次找到可以幫得手嘅人。

會見「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律師

本來我同事阿强想幫我講事發經過俾律師知道,但律師阻止佢並要求聽當事人自己講的版本。想不到免費法律咨詢也是挺認真,不是隨便聽下就算嗰隻。

律師聽咗有關無理解僱一段,並沒有立即終止我,本來預料一說到勞資糾紛,她會叫我去找勞工處就算,想不到她很專業咁聆聽,並解釋勞工處會怎樣處理,過程會怎樣給我知道。

中途我想轉去談那封疑似有誹謗的email,她就中止我,她要求傾完一樣才傾另一樣。她問我有無去揾勞工處,她指出公司今次咁做係玩灰色地帶,她不認同副總裁戴住兩頂帽可以代替我這個經理,認為我今次申索會贏,無需擔心,上到庭不論點都好,不要同僱主爭抝,保持平常心就得。

跟住阿強代我問律師關於上大陸次數太少,違犯口頭協議可否被炒一事,及
那封疑似有誹謗的email。
今次律師沒有阻止阿強,律師認為僱主沒有作出警告,又沒有在違犯協議當月或之後立即執行解僱,而僱員之後又恢復履行協議,咁代表僱主已經接受咗僱員違犯協議,不能構成合理解僱。

律師問我是甚麼原因無上大陸,有沒有通知公司。我答身體有病及有知會公司,律師更加確定公司是不能因此解僱,叫我放心,一定可以取回遣散費。

置於封疑似有誹謗的email,律師老早就已經睇咗,佢話佢睇唔到有任何誹謗存在,因為信中沒有指名道姓,亦無指控任何人犯了甚麼錯,不能構成誹謗。

關於引起客戶及合作伙伴誤會我收黑錢,只可以怪老扳寫呢封信寫得衰,令人聯想了其他事,既然老板已發出糾正版本的信件給客戶及合作伙伴,這件事已經告一段落,叫我不要再耿耿於懷。

律師查詢咗事情來龍去脈,給我分析了僱主及我自己所持的理據,從勞工處沒提供的法律角度去判斷事件的對錯,令本來似是而非的種種理據變得很清晰,最重要係了解到自己的行為沒有違反僱傭合約,僱主所持的兩個理據,在法律下竟又不成解僱理由,使我頓然大吾,不再憂愁。

律師態度雖然強硬,但佢竟然祝福我,叫我放低難過心情,用平常心去面對,佢話呢件事我一定會贏,上到庭只要保持輕鬆就可以了。



作者:     holidaydriver
發佈日期: 2012/02/16
更新日期:2023/09/11


整件事情的發展經過,列表如下,可按連結進入:

(1) 被公司遣散,卻不獲遣散費

(2) 前往「勞工處」落案,追討遣散費

(3) 提交表格及資料給勞工處,追討遣散費

(4) 預約「免費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尋求法律意見

(5) 參加「勞工處」安排的調解會議,追討遣散費

(6) 準備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遣散費

(7) 前往「公司註冊處」,查冊僱主註冊地址

(8) 前往「勞資審裁處」落案,追討遣散費

(9) 針對僱主供詞,進行還擊

(10) 打電話給「強積金公司」,查詢申領遣散費辦法

(11) 會見「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律師,徵詢「遣散」法律意見

(12) 僱主想找客戶投訴信

(13) 勞資審裁處聆訊 (上集)

(14) 勞資審裁處聆訊 (下集)

(15) 勞資審裁處聆訊(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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