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遣散費」- 前往「公司註冊處」,查冊僱主註冊地址


按入稟前要求,去金鐘政府合署高座13樓公司註冊處度做查冊,用八達通嘟咗二十元,15分鐘後取得一張1995年簽發,上面附有僱主簽名的公司註冊証明書,用來確定其公司註冊地址,用來寄傳票之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總部
「金鐘政府合署」向外望的景色

很久沒來過金鐘,見到金鐘廊有點舊,內觀依舊並沒很大轉變。


第一次來金鐘政府合署,是我見過歷來最大和最高的合署,大堂有甲級商廈般超多的電梯群,但使用者不算多。

通道外表灰掹掹單調欠打掃,窗門污糟燈光又暗,低座似有幾台發電機還是水泵的大機器,要搭幾轉扶手電梯才上到去,非常浪費時間。

見過新落成的政府總部,該處曾發生官員感染退伍軍人病症,水源受到污染。

抵達後剛好屎急,但職員竟然話
咁大座政府建築物裡面「無廁所」,要我千里迢迢落街香港公園入面的廁所。結果找到位於溫室附近個公廁解放
心諗,政府設計一座服務市民的建築,有無可能會完全無公廁在裡面? 

幸好溫室附近這公廁裝修極新,光猛又新淨,又有廁紙供應,加上位處偏僻,擺低幾兩仍感覺很舒適。

經過高等法院的時候,見到「有線電視」及幾個記者捕係法院門口,唔知等緊邊個人。



最近比較熱門的話題是中環名店鏞記母公司搞清盤分身家,正在法院打官司。


作者: holidaydriver

日期: 2012/01/31


整件事情的發展經過,列表如下,可按連結進入:

(1) 被公司遣散,卻不獲遣散費

(2) 前往「勞工處」落案,追討遣散費

(3) 提交表格及資料給勞工處,追討遣散費

(4) 預約「免費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尋求法律意見

(5) 參加「勞工處」安排的調解會議,追討遣散費

(6) 準備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遣散費

(7) 前往「公司註冊處」,查冊僱主註冊地址

(8) 前往「勞資審裁處」落案,追討遣散費

(9) 針對僱主供詞,進行還擊

(10) 打電話給「強積金公司」,查詢申領遣散費辦法

(11) 會見「免費法律咨詢服務」律師,徵詢「遣散」法律意見

(12) 僱主想找客戶投訴信

(13) 勞資審裁處聆訊 (上集)

(14) 勞資審裁處聆訊 (下集)

(15) 勞資審裁處聆訊(大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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